《指南》适用于委托方(疫苗销售许可证持有人)委托承运人通过公路向委托方(疾病控制机构或疫苗接种单位等)运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相关活动。从事出口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道路运输的人员,还必须遵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相关要求。
《指南》指出,托运人需要为道路运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做相应准备,包括运输通知、包装准备以及设置标志和标签。托运人负责准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货物的包装,确保包装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和运输条件。如果包装中含有危险品,如干冰、锂电池等,应按照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《指南》要求承运人为公路运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货物做好相应准备工作,包括文件准备、冷藏卡车和设备准备、人员配备等。实际承运人不得随意转包运输。从事道路运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货物的相关企业,要按照要求做好员工安全防护、核酸检测等工作。
《指南》明确了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货物运输应满足以下要求:
——司机应该检查冰箱是否运转正常,隔间门密封是否紧,隔间门(箱)是否被锁定后,运行温度记录仪是否运转正常,以及车载文件是否完整,等等,如果以上条件不正常不应该开始。